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鼎湖“联调效应”让调解成功率近98%


现今,人民调解在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,担任着重要的“桥梁”角色,如何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尽早解决在基层、吸附在当地,消除在萌芽状态,成为司法部门关注的焦点。

近年来,鼎湖区司法局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,通过探索建立“镇、村、组”纵向到边,多部门联动横向协作的调解组织网络,打破调解壁垒,整合资源力量,形成“联调效应”,近三年的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7.97%。

2018年,为了充实人民调解队伍,鼎湖区探索以聘请的方式为每个镇街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,组成专业的调解队伍。同时吸纳村居法律顾问作为调解员,为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意见。截至目前,鼎湖区共有专、兼职调解员671名,其中14名为专职人民调解员,每个镇街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人民调解员。

鼎湖区司法局坑口司法所有两名专职调解员,在所长卢少芳的带领下,在处理调解劳资纠纷、人身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中,变得越来越得心应手。

今年年初,一名在鼎湖区某楼盘作业的木工,在工作期间受伤造成右手无名指骨折,在赔偿金额方面,一直未与承包方达成一致意见。眼见住院治疗费告急,思虑再三,木工和承包方一起,来到坑口司法所进行人民调解。

“帮助他们厘清责任,并且多次协商和沟通,承包方和木工最终达成赔偿共识,”卢少芳介绍,这种基于双方自愿前来调解的纠纷,司法部门可以“独自挑大梁”,但面对日益多元化、复杂化的纠纷类型,仅仅凭借司法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。

为此,鼎湖区司法局还分别与公安、环保、妇联、人社、信访等部门联调合作,逐步完善“镇、村、组”纵向到边,多部门联动横向协作的调解组织网络。鼎湖区司法局负责人介绍,与以往调解方式不同,不能只打“感情牌”,还应厘清双方责任,找到调解的平衡点,最大程度缩小分歧、减少冲突,控制矛盾激化,才能离调解成功更进一步,“这时候,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优势便显而易见。”

“多部门联合协作,发挥各自职能,从而产生‘联调效应’,最直接的效果便是调解的过程更顺利,成功率也更高了。”鼎湖区司法局负责人介绍道,在落实纠纷排查制度方面,“镇、村、组”调解员是走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线。“他们发现矛盾纠纷会及时化解,如果发现矛盾纠纷不适合人民调解或调解不成的,会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、律师调解、公证、仲裁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裁决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。”

据统计,2019年以来,鼎湖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08次,排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244件,预防纠纷184件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26件,调处成功1495件,调处成功率97.97%,没有出现“民转刑”案件。

鼎湖区司法局负责人认为,人民调解工作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,而且具有扎根基层、分布广泛、方便快捷、不伤感情等特点,既可及时化解社会矛盾,又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,在解决纠纷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
【记者】夏紫怡